新办房地产开发资质(暂定资质)流程
更新时间:2017-9-21 查看次数:1962次 所属分类:资质流程 作者:666资质网
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申请核定企业资质,新办资质从《暂定资质证书》办起。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新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操作步骤如下:
一、公司注册:
在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前,必须先注册一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《暂定资质证书》。超过30天将会被罚款。
二、资质申请:
(一)、人员匹配:
暂定资质的人员要求如下:
建筑与结构类 |
4人 |
会计类 |
2人 |
统计类 |
1人 |
经济类 |
1人 |
(二)、网上申报:
1.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注册企业信息。
步骤:注册信息必须填写真实信息,并牢记“用户名”与“登录密码”。
2.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申请
步骤:在建委网站登录企业系统后,选择“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(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系统)”,在新的页面选择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。
3.填写企业相关信息。
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、人员信息、企业附件信息等,确认无误后下载申报表并上报该暂定资质申请。
4.下载打印申请表。
步骤:企业相关信息填好后,点“点下一步”就可以生成申请表,然后下载打印。
注:企业相关信息只有的改动,就得重新生成,重新下载。
(三)、材料制作:
所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:企业基础材料、法人材料与人员材料。
1.企业基础材料:申请表,申报表,营业执照,公司章程,变更记录。
2.法人材料:认命,身份证,简历
3.人员材料:认命,身份证,职称证。
以上具体要求与格式请来电咨询:135-0117-3566(余经理)
三、建委窗口受理:
申请人到所在区县建委提交书面材料(包括综合材料和下载的申请材料),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受理。
注:受理单一定要保管好,领取资质证书需要受理单才能领取。
四、领取资质:
在受理成功后20个工作日内,受理人会收到建委工作人员的电话或者短信通知,然后受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县建委领取“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”证书。
以上是在北京办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操作流程,相信大家看完后都能操作。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。135-0117-3566(余经理)提供免费咨询---资质疑难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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